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9-12-23 瀏覽:4891
深建機字(2009)第02號
關于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深圳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管理辦法》實施以來,一些企業、單位的行業確認書已到期,需進行續還確認,為了做好復審工作,根據中國建筑業協會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建協機[2009]18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本會工作實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的主要內容:
1、租賃經營的狀況,主要包括機械的種類、數量等結構性變化情況;收入、利潤等效益方面的變化情況;社會誠信度的變化情況。
2、企業管理水平。主要包括設備管理、安全管理、企業及設備的風險防范等變化情況。
3、技術與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到位及持證上崗情況,主要包括公司及工程項目與管理人員的數量結構變化情況;作業人員中,維修及各類操作人員的數量變化及持證上崗情況變化。
二、時間要求:
1、前款文字材料的時間以取得確認證書以來兩年的狀況為準。
2、申請復審應在確認到期一個月之前提出。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業確認書,由本會提出復審意見后報中建協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全省范圍以內的,由本會按確認程序復審。
四、已獲全國確認書的單位,需做好中建協抽查的準備工作。
此通知。
深圳建筑業協會建筑施工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