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1-01-18 瀏覽:4296
轉發中國建筑業協會關于調整魯班獎評選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建筑業協會關于2010-2011年度魯班獎評選工作安排的通知轉發給大家,請擬申報今年魯班獎的單位按此通知要求組織好項目的申報及迎檢工作。并請各單位于
此通知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
關于2010~2011年度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
(國家優質工程)第二批工程評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
根據全國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2010年1月8日《關于評比達標表彰保留項目的通知》規定,我會從2010年起,將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以下簡稱魯班獎)的評選工作調整為每兩年一次,獲獎數額不超過200項。為避免評選表彰年度申報復查工程過于集中,復查評選時間緊迫而影響工作質量,決定在兩年一度的獲獎數額內,按年度分兩批組織實施,兩年一并公布表彰。為做好兩批工程評選工作的組織銜接,確保2010~2011年度魯班獎評選工作圓滿完成,經研究決定,今年將提前開展魯班獎第二批工程的申報工作。我會計劃于2011年3月中旬發出申報通知,4月接收申報資料,6月組織工程復查,8月組織評審,9月召開表彰會。請各有關單位根據此通知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