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發揮好民間組織的作用
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1-30 瀏覽:4887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組織穩步發展,整體素質提高。目前,全國各級各類民間組織已發展到26萬多個,遍布全國城鄉,涉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初步形成了門類齊全、層次不同、覆蓋廣泛的民間組織體系,在推動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對外交往中做出了積極貢獻。
民間組織作為與政府、企業并列的第三部門,近年來在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倡導互助友愛、疏緩就業壓力、反映公眾訴求、推進公益事業、化解社會矛盾、解決貿易糾紛、促進科教興國等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實踐證明,民間組織已經成為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
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民間組織的發展和管理工作。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強調,要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從完善政策法規、健全管理體制、積極培育發展和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舉措,各級民政部門、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協作,認真貫徹落實民間組織的各項政策法規,推動了民間組織的穩步發展。實踐證明,重視民間組織的發展,發揮民間組織作用,提高民間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有利于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推進民主政治,有利于弘揚先進文化,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民間組織工作的領導,重視、支持民間組織開展工作。民間組織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間組織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并重的方針,以民間組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核心,以提高民間組織能力建設為重點,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布局合理、結構優化、作用明顯的民間組織發展體系以及法制健全、管理規范、分級負責的民間組織管理體系。我們深信,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民間組織一定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也一定能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