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3-03 瀏覽:4904
記者獲悉,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科為55名建筑工人一次性追回12萬元拖欠的工資款,有效地避免了集體上訪、越級上訪情況的發生。日前,討回欠薪返鄉的外來工特地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據介紹,去年12月底,柳某等3人帶著55名外來農民工焦急地來到市檢察院,請求為他們追討12萬元的工資。 據了解,柳某等工人為此事從去年9月份開始多次找到市有關部門,經協調,發展商已墊付了工人的大部分工資。由于發展商已將工程款支付給包工頭林某,林某將工程款花光,卻沒有支付完工人的工資,所以發展商不愿意再行墊付。而林某既不是工程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項目經理,有關部門無權對林某采取任何措施,只能建議工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市檢察院同時也了解到某商業樓實際上是包工頭林某掛鉤湖南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全部工程均由林某承建。辦案人員盡力協調,促使林某和其掛靠的湖南某建筑公司盡快付清建筑工人的工資,并建議市有關部門對建筑公司施加壓力,讓其做林某的工作或先行墊付工人的工資。經協調,該建筑公司讓林某分兩次付清了55名建筑工人的12萬元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