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7-05 瀏覽:3304
近日,汕頭市28家建筑企業向全市建筑企業發出自律與誠信倡議,并向社會公眾作出鄭重承諾:嚴格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出現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
根據倡議和承諾的內容要求,汕頭市建筑企業將做到:一是企業雇用農民工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企業對已獲得的工程款,要優先償付農民工工資。三是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不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要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將有關記錄保存備查。四是工程承包企業要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全方位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領到工資。五是工程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防止因此拖欠農民工工資。六是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制度等應急機制,防止出現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保障全市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七是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知識教育作為農民工上崗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農民工的法律素質和維權意識,幫助農民工學會通過正確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