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9-06 瀏覽:3592
第一板斧:明確清欠重點。江門市明確將清理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列入今年清欠工作的重點,各級政府積極探索,多管齊下,通過銀行貸款資金、債轉借、盤活資產、以物抵頂等方法,加快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工作進度。
第二板斧:曝光惡意拖欠單位。各級政府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督查工作,由清欠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清欠工作的督查。對清欠率偏低的區域、長期不結算或嚴重拖欠的建設單位,作為重點督查對象,對惡意拖欠的單位及時通報批評,或向社會公開曝光。
第三板斧:資金未到位不得招投標。江門市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成立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并實施運作,以此推行“代建制”,建立權責明確、制約有效、專業化管理和社會化運作的管理體制及運作機制。對追加投資的政府工程項目要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嚴格審批,防止出現突破經批準的概算限額而形成投資缺口的項目的產生。各級政府投資工程根據資金到位情況開展工作,資金未到位之前不得進行招投標、不得簽訂有關合同、不得開工建設。加強建設工程結算管理,推行“限時結算”制度,逐步建立工程結算、協調、仲裁和結算的約束機制。對沒有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項目,不辦理工程竣工備案。
第四板斧:盡快盤活復工無望的房地產。對惡意拖欠或不按計劃償還拖欠工程款的企業和單位,一方面采取相應法律手段,積極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另一方面運用市場管理的手段,例如對停工拖欠、復工無望的房地產項目,采取改變用途等辦法盡快盤活。對清欠不力的,不給予立項、不給予調撥土地、不給予銀行貸款、不發預售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