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6-12-27 瀏覽:1980
據悉,今年以來,省建設廳已對在本省區域內發生重大施工事故的36家施工企業和發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本省建筑施工企業依法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至90天的行政處罰。對在我省承建工程發生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央企業和外省企業,分別致函其所屬省(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議依法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省建設廳強調,各地應認真履行本轄區內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本地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一旦發生施工作傷亡事故,要嚴格按照事故快報制度及時報告,并于事故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事故基本情況、企業違法違規事實以書面形式上報省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