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6-03-28 瀏覽:4550
深圳建筑業協會第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關于第六屆理事會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報告、監事會工作報告、章程修改、設立兩個分支機構的決議
(2016年3月21日深圳建筑業協會七屆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深圳建筑業協會七屆一次會員大會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在銀湖會議中心酒店銀湖會堂召開;大會應到人數334人,實到人數316人。大會由王宏副會長主持,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黃昌鴻副局長、林霞處長及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管理服務處李祥杰應邀出席了大會。
大會對第六屆理事會及監事會提交的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報告、章程修改草案、設立兩個分支機構的報告分別形成了決議。
一、 大會審議并通過第六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大會認為,第六屆理事會在五年的任期內,能根據行業及協會實際開展各項工作,在推動行業質量與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組織開展行業內創優評先工作、舉辦各類行業培訓、承接政府委托與購買服務事項、組織開展行業調研、參與災害事故救援與社會公益活動、完善自身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開展的行業協會評估中獲評為5A級行業協會,得到了廣大會員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肯定。
二、 大會審查并通過了第六屆財務工作報告。
大會對協會財務管理工作予以了肯定,在過去的五年里,協會財務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逐步完善財務工作,規范財務管理,受到登記管理機關的肯定。
三、大會聽取并通過了第六屆監事會工作報告。
監事會在五年的任期內,特別是會長缺位的近三年時間里,一是參與和監督協會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對協會財務工作予以監督,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協會領導及財務人員的離任審計,主持年度第三方審計工作,幫助財務管理逐步規范,得到大會對監事會履行職責的認可。
四、大會對協會章程修改草案予以審議并一致通過。
根據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及協會的實際,協會選舉委及常務理事會,對協會原章程逐條修改、認真審議,在修改過程中反復討論、數易其稿,完成了章程修改草案。修改后的章程,依托法規、注重實際,細化了協會的職責、明確了各層級機構的職權,體現了協會的功能作用及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主旨。
五、大會一致同意設立協會建筑安全分會、綠色施工分會兩個分支機構。
協會為增強行業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推動我市綠色施工的全面深入開展,經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審議,決定設立上述兩個分支機構,以發揮行業內企業及專家的作用和資源優勢,參與相關標準的制訂及施行,提供專項咨詢、技術服務、培訓,開展評審、指導等工作,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相關業務。